【直报网北京8月3日讯】(中国工商报网)传销作为经济领域的一种违法经营行为,无时无刻不在毒害人民群众的思想、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传销也从最先的“拉人头式”“资本运作”“直营连锁”,演变为目前的所谓“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微商营销”,经营方式更加隐蔽、管理方法更加多样、操作手段更加严密,特别是对新毕业的大学生、部队转业人员更具诱惑性,依法打击传销依然任重道远。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结合全国发生的典型传销案例,着力从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整合资源协作联动、预防为主重点监控、构建网络社会共治方面构建“四位一体”打击传销防控体系,确保辖区无一起传销案件发生。 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针对房山山区面积广、农村人口多、法律意识淡薄等实际情况,房山分局针对传销隐蔽性强、流动性强、诱惑性强、危害性强等特性,在全区461个村、91个社区建立打击传销联系人制度,经工商部门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后,由打击传销联系人定期利用村和社区广播、宣传栏宣传预防传销常识。 房山分局会同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八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山区、进景区、进工地、进军营)活动,现场普法宣传、剖析案例、答疑释惑,发放打击传销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保持清醒、高度警惕、远离传销。 同时,每年区、乡镇两级分别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研究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在房山电视台制作打击传销专题节目,在报纸开设打击传销专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打击传销动态信息,在全区上下叫响“我不参与我抵制,发现传销先举报”“参与传销 一场空,害人害己害社会”等口号,努力营造预防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2007年以来,房山分局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3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解答群众咨询近4000人次。 整合资源协作联动 一枝独秀不是春,协同联动才能春满园。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房山工商人深深地认识到单打独斗对打击传销来说如同重拳打棉花,已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早在2008年,房山区就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并列入辖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房山分局与辖区公安、综治、商务等八部门建立了案件移交、移送协作机制,在全区建立165个打击传销的投诉举报站,实现了现有行政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联动执法格局。 同时,房山分局与辖区所有影院、宾馆、饭店等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公共场所签订反传销责任书,完善举办大型活动房屋租赁报备制度,建立打击传销区、乡镇两级风险评估机制和市场监管风险动态评估机制,依据风险系数实施重点监管,切实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执法的有效性。截至2009年年底,房山分局共驱散30余次传销会议的1800余名参与者,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组织传销人员7人,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