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是自愿的,与专卖店无关”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专卖店的销售人员怎么解释呢?为此,10月27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三星专卖店德州店,向销售人员进行核实。 刚走进该专卖店里,一位购买手机的顾客正与销售人员争论,争论的焦点也是通过“趣购购物商城”平台购买了手机,没有按时收到返利。对于顾客的投诉,该销售人员解释说,通过“趣购购物商城”购买手机、电视、洗衣机等商品,是消费者自选的,与专卖店无关。 对于这种解释,该顾客表示难以接受。据介绍,他以前不知道“趣购购物商城”这个平台,是来买手机的时候,听销售人员介绍有购物返利的活动,才选择从这里购买手机。针对顾客的质疑,销售人员称,销售手机的价格是公开的,专卖店并没有加价销售,消费者同意参加返利活动,商城不给返利,他们也无能为力。 针对王先生购买电视的投诉,销售人员介绍说,购买电视时,并没有向王先生承诺“趣购购物商城”会返利,到底返多少钱,什么时间返完,也没有明确文字说明。至于专卖店与该平台是否有合作,他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要求与专卖店负责人进行核实时,销售人员表示不方便给电话。记者留下电话,希望该专卖店负责人方便时可以回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专卖店的回复。 “趣购购物商城”分公司人去楼空 记者登录“趣购购物商城”网站了解到,会员在网站或加盟商家购买商品,累计消费满一千元就拥有一个积分赠送权,一个积分赠送权可享受赠送积分最高六百分止,积分可以在网站或加盟商家抵现金使用,再累计消费满一千元又加一个积分赠送权,以此类推。 针对王先生买电视未收到返利的遭遇,“趣购购物商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会怎么解释呢? 记者拨打了“趣购购物商城”网站上提供的客服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又按照三星专卖店德州店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和地址,来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子文化街的“趣购购物商城”开发区分公司,该公司大门紧锁,窗户上贴着“商铺出租”。按照该公司门前宣传页上的电话,记者打通了电话,对方接听后表示“电话打错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联系上“趣购购物商城”开发区分公司的负责人,昨日下午6点,记者再次联系对方时,电话已关机。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工商部门通过12345市民热线回复称,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趣购购物商城”开发区分公司已经停止经营,目前找不到经营者,还无法开展调查处理,建议他与三星专卖店德州店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 专卖店应负经营者之责 针对王先生遭遇的事情,记者专门咨询了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延国律师,刘律师坦言,王先生等消费者是遭遇了经营者的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向经营者请求三倍赔偿等权利。 针对本案中销售主体的认定,因专卖店与趣购购物商城分公司通过“购物返利”实现联合营销,故两者为共同经营者,因趣购购物商城开发区分公司已人去楼空,专卖店应负经营者之责。同时,刘律师也提醒市民,面对新型营销方式,特别是以互联网为营销环节的联合营销,一定要在充分了解并保证交易安全的情况下谨慎购物,务必要注意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不但不会获得“消费优惠”,反而会带来“消费损失”,提倡理性消费,鼓励维权消费。▲ (原标题:购物承诺返利 兑现困难重重 “趣购购物商城”开发区分公司人去楼空) 责任编辑:安玦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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