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德善公司假借他人名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真相大白。无法狡辩的德善公司同意向消费者退款7.6万元,但又表示,因资金不够,需要等到7月底后才能支付,消费者对此表示同意。 广西消委会负责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该会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已将德善公司冒用宋庆龄基金会的名义开展虚假宣传活动的证据移交给南宁市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如查证属实,广西消委会建议相关部门,将德善公司纳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防止其再次欺骗消费者。 南宁市工商局兴宁分局朝阳工商所所长周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们接到相关材料后,到德善公司进行调查。当时,该公司也配合调查。但当他们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材料时,该公司却迟迟不提交。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时,发现已经无人办公,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拟立法禁止“会销”行为 8月2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南宁市苏州路15号朝阳国际大楼调查时发现,德善公司原来办公的7楼734号房间大门紧闭,原本挂在门口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肠公益中华行”的招牌也消失不见了。在该楼大厅的楼层索引中,也不见德善公司的名字。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说,德善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向消费者退款,目前其负责人已经失联,但是该公司并没有注销。广西消委会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公开曝光德善公司的违法行为。 “当前,老年人消费投诉几乎全部与‘会销’有关。”陈继辉说,“会销”已经成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加强对“会销”行为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国家有关部委已经意识到“会销”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8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并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消协秘书长谭英说,分析其在基层受理的涉及老年消费的投诉,几乎所有的“会销”都是将食品和保健食品当药品忽悠老年人购买。如果该修订草案的第三十八条能通过审议,将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据了解,当前,广西也正在对《广西消保条例》进行修订,广西消委会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规范“会销”行为的条款。“通过立法将游离在灰色地带的‘会销’规范起来,将会有效降低老年人受骗的机会。”陈继辉说。 (原标题:打着公益旗号卖保健品 16名老人被“德善”套牢)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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