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1日讯】(青岛新闻网)价格低廉的男性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成分(万艾可),销售这些商品的女店主被追究刑责。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被告人以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西地那非成分(万艾可)是一种国家许可销售的处方药物,为何销售非法掺加此种成分保健品的行为构成犯罪?检察官细说其中缘由。 2018年1月,李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开了一家保健品店。不久,就有人上门推销男性口服保健品,这些大部分标注为中草药成分的性保健品进价低廉,李某感觉有利可图,就从送货男子手中多次购买并在经营的保健品店对外销售。 2019年10月4日10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该店进行搜查,现场查扣西藏那曲蟲草、美国伟哥等男性口服保健品。经鉴定,在该店内查获的西藏那曲蟲草、美国伟哥、虫草鹿鞭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份。该案于2019年11月11日向即墨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审查发现,这些男性保健品说明书中大部分标注为中草药成分,有的外包装更是标有“纯中药制剂”字样,但是经检测却发现上述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这些保健品中检出的西地那非,全称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又名万艾可,即百姓俗称的“伟哥”,是一种国家许可销售的处方药物。西地那非作为药物,被广泛用于治疗疾病,添加在保健品中,为什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原来西地那非虽然是药物,却具有一定的副作用,不按医师指导滥服极有可能出现头疼、消化不良、面部潮红,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心肌梗死、突发心脏病死亡等严重不良反应。这些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价格低廉,生产工艺简单,无法精准控制西地那非含量,给使用者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 西地那非已被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本案中李某没有履行食品经营者应尽的查验义务,从非法渠道购买并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成分保健品,根据我国《刑法》第144条之规定,已经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原标题:保健品中非法添加万艾可 销售商家被提起公诉)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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