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征信 近年来,以P2P理财行业为代表的庞氏骗局频发。较之一般的金融诈骗,“庞氏骗局”受害者更多,影响面更广,危害程度更深,隐蔽性更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具有更大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受害人数众多;受骗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层次众多;危及投资信心和金融稳定;骗术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造成监管追查的困难等方面。 上海市律师协会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桦宇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P2P理财在"互联网+"的指引下,一方面在全民投资的商业大潮中得以迅速发展,并且在市场层面也显现出旺盛的需求;而另一方面,由于诚信体系建设、新兴金融产品风险控制以及部分投资者的“一夜暴富”的心态等各种主客观原因,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浑水摸鱼,在没有成熟、合规的商业模式和风险控制体系的经营管理背景下,违法违规操作,丧失商业社会基本的诚信伦理,严重破坏P2P理财的运营大环境,问题频发且非常严重。 王桦宇分析,中晋诈骗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的缺失。现行法律法规对P2P理财的规定并不明确,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也无法准确把握法律的边界,同时也正因如此,相关监管部门对此类业务的监管在执法上也遇到困难。二是监管部门的宽容。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监管部门在法律法规不明确的情形下执行实际监管职责时,往往采取观望态度;而就监管手段而言,也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无法尽早进行事前甚至是事中监管,这也导致了监管的有效性不足。三是部分P2P理财经营者缺乏底线,部分从业者素质较低甚至完全没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而又大肆采取各种包装和营销手段欺骗大众和中小投资者,在社会信用体系相对滞后的当下,P2P行业不可避免出现了违规行为滋生的野蛮生长状况。总体上看,中晋诈骗案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法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虚拟经济引导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政府在新时期的金融监管能力都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影响深远。 对此,王桦宇认为,在国家层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防范及应对。首先,要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其次,应转变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适度加大约束力度。再次,应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体制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