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旅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有数千万之多,由于居住国家及其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一个来自中国市场的90后女孩,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两年内登顶美乐家经销商从未企及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10月11日至13日,由道道舆情监控室和海伦国际直销研究中心主办、道道国际传媒承办的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观察 >

工商总局通报15个虚假广告 药品保健品占12个(2)

时间:2017-08-28 11:21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法制晚报 点击:
六、浙江宁波声广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违法保健品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制作的《人间晚晴》栏目,通过多家电视台播放藏密双宝节目,推销藏宝保健滋补液

六、浙江宁波声广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违法保健品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制作的《人间晚晴》栏目,通过多家电视台播放“藏密双宝”节目,推销藏宝保健滋补液,该节目通过主持人宋一夫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方式变相发布藏宝保健滋补液的广告,且含有“治疗心脏及预防房颤”等医疗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0万元。

七、安徽合肥仁爱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合肥仁爱中医医院网站、合肥口腔黏膜总院网站网页中宣传“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大力推广技术 COR-中西医口腔黏膜康复体系中西结合、治愈率高达98.6%,杜绝复发和癌变”等内容,广告中医疗服务主体、医疗服务内容、医院医师信息、曾获荣誉、康复患者数据材料等多项内容无事实依据,以及利用未登记的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和“肝泰一生基金会”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3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0万元。

八、福建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一滴硒”“仙灵地黄补肾汤”“养心通脉方”“龙舒泰精致地龙胶囊”“葛洪桂龙药膏”“康态胶囊”等广告。当事人利用健康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推销以上保健食品、药品,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含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等规定。2017年6月,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5万元。

九、山东夏津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所属频道发布“金沐方”“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张药师壮腰丸”“鑫乐宝清心沉香八味丸”“铁古投”“关通舒胶囊”等广告。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说明药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并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且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2017年7月,夏津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20.4万元。

十、山东青岛未来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提供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广告含有“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的,保证消费者100%分红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由第三方工商银行监管,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无意外损失”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2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十一、山东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所属莱芜交通音乐广播频道播出“孟阳食饵”“亚麻籽油”等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2017年3月,莱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84万元。

十二、湖南长沙市晟荣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代理发布“祝眠晚餐”食品广告,广告含有“吃祝眠晚餐,告别失眠”“调心养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郁”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7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十三、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代理发布“八宝强肾汤”(即帝皇八宝五珍汤)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6月,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分别对湖南省快乐一零四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湖南电视台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计罚没款36.4万元。

十四、广东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老院长祛斑方”广告。广告利用专家形象作推荐证明,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5月,广东省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5万元。

十五、陕西黑岩中投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陕西卫视频道发布“活古态舒筋定痛片”(活骨王)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原标题:工商总局通报15个虚假违法广告 药品保健品占12个)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