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或许并不简单 但事实上真的如肖尚略所言,企业已经改变了原有的推进模式,彻底洗白了吗?或许并没有那么简单!根据记者从云集店主处获得的最新的《云集的奖金分配和竞聘制度》显示,云集的晋升机制从“店主—导师—合伙人”变身为“云集服务商”,服务商分为两个层级:客户主管和客户经理。客户主管类似之前的“导师”,服务的社群总店主数需在100人以上(含直接邀请的20人);客户经理类似于之前的“合伙人”,需具备客户主管基础条件,服务社群店主数量1000人以上。根据记者调查,在新的云集模式里,每个店主至多只能对应一个客户主管和一个客户经理。 而在利益的分配上,客户主管下面的店主每邀请一个新的店主,那么该名客户主管就将得到150元的培训费用,作为客户主管上面的客户经理可以以经理身份获得80元培训费用。在销售返佣上,客户主管可以获得下线店主销售利润的15%,作为其上线的客户经理可获得该服务主管团队销售利润的5%。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了传销的构成要件,其一是组织要件,也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其二是“计酬要件”,也就是说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而回到云集微店的例子当中,全新的“经理-主管-店长”的管理体系依然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只不过按照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联合规定,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超过三个层级。或许以后在定罪方面可能会有些难度。 而小编通过微信检索公众号,也发现了云集微店的众多“马甲”,在大号被封禁之后,这些小号目前依旧能够被搜索并关注,不过这些帐号的完成度大多较低,基本的文章内容等全部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