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成非法集资的一种手段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很多传销正以非法集资的形式不断涌现,二者也正呈现出一种融合性的趋势。 直销与传销,虽只有一字只差,但是性质完全不同。直销,简而言之就是生产者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把商品卖给消费者。传销则是以销售或推销货品为名义,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不菲的入会费为主要盈利途径的非法行为,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庞氏骗局”。 从本质上来讲,“产品”是核心,直销的最终目的是出售产品,但传销过程中所谓的产品,仅仅只是一个噱头,并无实际产品或者是一些虚假产品。 直销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尚在发展阶段,而普通民众对直销和传销的界定并不是十分清晰,相关领域的知识匮乏。不少传销分子,抓住这一点来混淆概念,扰乱视听,欺骗广大消费者。这样一来,让大众对直销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抵触心理,降低认同感,把直销和传销一竿子打死。 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在国内拿到直销牌照并公示的企业已经有89家,直销行业在中国的发展也逐渐被传统行业的各大企业所青睐,面对一路向好的市场前景,直销企业更应该摆正心态,杜绝金钱诱惑、抵制非法集资,并坚持以产品为导向,打造工匠精神,以更好的服务回馈给消费者和社会。 与此同时,国家层面积极打击非法集资,并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使非法集资的处置更具规则性和可操作性。将更加清晰、有效的区分合法与非法的边际,为直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政府不兜底,投资需谨慎 国家关于打击非法集资各种措施和手段,给了犯罪分子重重一击。但同时,作为普通的理财者,在投资过程中也需要提高自己鉴别能力,谨慎投资。 上文提到的由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点受到普遍关注,征求意见稿表示“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换而言之,就是受害者要自行承担参与非法集资的一切后果,政府不能保证所有资金都可以100%的追回交还给受害者。 这给普通民众敲响了一记警钟:在投资的时候,一定要端正理财观念,谨慎选择,切忌存有一夜暴富的心理。 近年来四大非法集资案件盘点 e租宝案 案情介绍:“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7月,钰诚集团收购该公司后,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 涉案规模:非法集资500多亿,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遍布31个省市区。 法院判决:今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e租宝”案公开宣判,认定主犯丁宁构成集资诈骗等多项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其余2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至30年。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共处罚金19.03亿元。 昆明泛亚有色案 案情介绍:昆明泛亚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昆明泛亚有色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 涉案规模:涉案金额430亿元,涉及全国22万投资者。 最终结果:昆明泛亚有色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单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一批涉案资产。 4.4中晋系投资案 案情介绍: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本市及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和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涉案规模:涉案金额399亿元,受骗投资者超过2.5万人。 最终结果:2016年5月13日,包括徐勤在内的“中晋系”35名高管和业务经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广东邦家案 案情介绍:龙炎电商通过设立互联网投资平台,以订购第一单“炎黄茶叶”成为会员,订购第二单或发展会员即获得高额返利方式,引诱投资者投资,向多省市不特定对象大量吸收公众资金,利用新吸收会员的资金,作为老会员分红支出,以维持公司运转。 涉案规模:非法集资超过156亿元,30多个省区市的21万人被骗,造成受害人损失57亿多元。 最终结果:8月3日-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方、蔡克意等21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判决结果法院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非法集资成直销行业隐形杀手,国家整治行动全面升级)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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