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15日讯】(三湘都市报)今日,湖南省工商局在其官网发布《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相关警示,提醒我省消费者警惕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 该警示显示,近期,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据了解,此类经营主体普遍没有合法经营资格或故意掩盖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吸引、返回参与群众的资金,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参与群众资金也难以追回。省工商局认为上述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提醒群众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本质,发现相关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和公安等部门举报。 (原标题:湖南工商:警惕传销形式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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