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界定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直销员的“法律身份” 正如上文所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直销员“法律身份”界定不明,直销行为的特征是一个重要原因。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是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的买卖行为使得直销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直销员,直销员可以按照双方在此基础上约定的委托推销关系,在不固定地点走访和宣传直销产品,推销产品给最终消费者,从而获得直销企业的“奖励报酬”或所谓的“会员折扣”作为其从事受托行为的补偿,也可以自己消费产品。因此,从以上直销行为的特征来看,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双方签订的推销合同也兼具了买卖、委托、劳务等多种合同的特点。 准确界定直销员为直销企业提供劳动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究竟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对于保护其权益十分必要。从目前我国劳动法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是界定二者区别的关键因素。而直销员并非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反映出的是企业在推销产品上使用劳动力的商品交换关系。另外,将直销员纳入劳动关系进行管理,将加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负担,不利于发挥直销企业用人灵活的优势。因此,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为劳务关系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有利于直销业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注意相关规定的协调统一 厘清了直销员与直销企业之间劳务关系的法律性质,建议立法者在《直销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明确直销员应依法享有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的各项权利。此外,还应注意相关规定的协调统一,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的情形能否适用于直销业,如果可以适用,新用人单位在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均需明确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 (原标题:直销员维权屡陷困境,建议劳动法应明确直销员法律身份) 责任编辑:苏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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