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28日讯】(北京商报)一篇“癌症小女孩使用保健品治病”的文章把权健和它的保健品推到了风口浪尖。保健品行业的问题屡见不鲜,其中的监管难题也令人深思。目前在我国保健品的上市审批属于食品范畴,然而也是因此而催生了虚假宣传、传销乱象等诸多问题,政府频频出招,抽查、退出特殊食品监管等诸多方式,但依然不容乐观。 01 保健品?食品? 在《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刷屏后,涉事公司天津权健于半夜发表了一份声明。指责撰写文章的“丁香园医生”搜集不实消息、诽谤中伤,要求其撤稿并道歉。“丁香园医生”也迅速回应,“不会删稿,对每一字负责,欢迎来告”。 当天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也公开表示,该局注意到了相关媒体和公众对天津权健集团相关产品的质疑,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事实上,当前我国并无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标准。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营养保健品的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 原国家食药监督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显示,保健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我国将保健食品立法纳入食品范畴管理的做法很“独特”。澳大利亚将其放在药品内管理,允许宣称预防、辅助治疗等作用;美国、欧盟、加拿大则单独立法管理,美国叫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加拿大称天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欧盟是食品补充剂(Food Supplement)。 “当时有些专家说保健食品应该按照食品管,保健食品这个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更没有单独审批的必要,如果产品有保健功能,就应该放到药品里面去管。”一位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征集意见的专家回忆道。最终结果是,保健食品的概念在法规中“模糊化了”。而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保健品也被划分到了食品一类,生产标准与一般食品行业几乎并无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生产保健食品需要卫生部门审核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