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打“四非”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的“百日行动”,也是“由来非一朝”。如果对保健行业有所了解,就应该知道太阳底下无新事,好多都是“老问题”。如“百日行动”一样的监管风暴,在6年之前就曾有过一回,当时的名目叫打“四非”,即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时间从2013年5月初到9月底。 与如今直销及保健行业面临的情形一样,当时行业内也充溢着悲观和恐慌的情绪,受冲击最大的是保健品会销。 “快活不下去了,再这样严打下去,经销这么多年的保健品领域恐怕该改行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保健品资深代理商告诉采访的记者。“会议营销的爆破式成交,都严重依赖于我们策划的各类名目繁多的会议。而眼下的非常时期却面临着‘开会找死,不开会等死’的困境”。据相关人士介绍,5月份,在“打四非”行动之初,已经有1/3以上的人选择了停止经营。随着“打四非”活动的开始,各企业的经销商大多无所适从,只有停止销售进行观望。 不同的是,此次“百日行动”影响最大的群体,从会销变成了直销,而其面临的形势极为相似:也是暂停市场活动,也是进行观望,也在期待市场形势的明朗。 而两次行动从发动机制上,也有相似之处。 谈及打“四非”的起因,当时最新组建的食药监总局相关领导人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重典施治,整肃不法,是民之所望、民心所向。 打“四非”专项行动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和规范。为摸底排查全国保健食品市场状况,2013年5月6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暗访了3省市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对5省8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暗访中发现,保健食品批发市场产品来源不明、夸大产品功能和宣传疗效、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现象较为普遍。 2013年10月25日,食药监总局召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认为,在此次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高发频发势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生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9.45万人次,检查保健食品企业49.01万家次,立案10698起,涉案货值达5亿多元,罚没金额近8千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97家,吊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7家。 会议强调,虽然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打“四非”工作并没有结束,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要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 而此次百日行动,也恰值机构调整,食药监总局整合进大的市场监管总局,保健市场也再次成为检验队伍战斗力和协同能力的试金石。 长效机制是关键 问题来了:6年前打“四非”雷霆出击,6年后“百日行动”又是高压态势。是行业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部门监管不见效? 其实,如果回头再看这些年就会明白,这个行业在经过一次淬炼之后又开始了螺旋式上升的步伐。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营养保健品行业市场销售收入为2445.16亿元,除2016年市场销售收入略有下降之外,其余年份均保持10%以上增速快速发展。我国营养保健品的市场规模增速要快于全球市场的增速,除2016年以外,2011-2018年其他年份市场规模增速均快于全球市场规模增速。其中2011年我国增速是全球市场增速的4倍多。2010年,我国营养保健品市场规模为562.55亿元,仅占全球市场规模的4.59%;而到了2018年,我国营养保健品市场规模约为2898亿元,占全球份额达到了11.59%。近年来,亚洲地区营养保健品市场已经超过欧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健品消费市场,而我国则为亚洲第一大保健品消费市场。 所以,目前存在的问题也是增长中的问题。作为一个数千亿规模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只会是进一步规范,而不是人们所担心的“灭掉”。 保健食品监管是系统性工程,包含着经济型监管和社会性监管等直接监管以及对不公平竞争的间接监管,政府的保健食品监管更侧重社会性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建设,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维护保健食品的安全,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饮食安全。 从政府监管来看,其进步也是看得见。 食药监总局的组建,结束了食药监管中的“九龙治水”、分段监管的局面,尤其是对保健食品来讲,有了真正的主管部门。但是,毋庸讳言的一点是,虽然有了食药监管机构,但分部门监管的总体局面仍然存在,依然涉及到工商、农业等部门。而随着市场监管理念的成熟,组建综合市场监管机构逐渐成为共识,一个队伍管市场,既可以减少执法扰民,也能够加强内部协调。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就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而此次“百日行动”也成为检验成色的契机。 但放之长远看,既然6年后“老问题”重现,说明有些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而解决之道,就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举其要者,保健食品监管有两个问题需要推进,一是政策法规亟待完善,二是要真正建立起淘汰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管理主要是根据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专门针对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比较匮乏。2009年颁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对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法律授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始筹备“具体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监管条例》,但新《食品安全法》都于2015年出台了,该《条例》至今仍未出台。 我国的保健食品产业整体处于发展中阶段,保健食品企业呈现出“多、小、散”的特点,给日常监管工作带来压力。在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无视法律威严,挑战道德底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但如何能让违法必究,直至退出市场,办法不多。 因此,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法规和建立退出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结语:“四个最严”管好保健市场 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在主持政治局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自此,“四个最严”成为食药安全监管的最高指引。 保健市场虽然在统计数据上在国民经济大盘中算不得重要,但因为其连接千家万户的特性,历来颇受关注。而保健食品市场天然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产销一方优势明显,消费者与之相比处于劣势。面对市场失灵,政府责无旁贷。而又因为关涉健康问题,监管部门更需要用“四个最严”来自励自勉。 打“四非”殷鉴不远,“百日行动”还在继续。一个成熟的市场,就是靠攻下一个又一个堡垒取得的。 健康、稳定、可持续,不仅是市场所需,也是各方所期待。 希望又一次淬炼,成就一个不一样的市场。 (原标题:从打“四非”到“百日行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这些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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