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4日讯】(北京商报)10月23日,国家医保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试点城市和分组方案的陆续发布发布,标志着我国DRG付费国家试点顶层设计的完成,是DRG版本从分散走向统一,从无序走向规范的重要一步。根据此前公布的时间表,按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2020年模拟运行,到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这意味着不到3年时间,DRG付费就全面来临。 《通知》明确,各试点要严格执行《分组方案》,确保26个主要诊断分类和376个核心DRG分组全国一致,并按照统一的分组操作指南,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细分DRG分组,各试点城市不得随意更改组别。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全称为按疾病诊断分组,顾名思义,DRG是一种以疾病诊断为主要分类轴、将住院病人进行分类和分组的方法。根据住院病人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以及病人个体特征、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的“疾病诊断相关组”,并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等。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助理、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主任简伟研指出,我国医院长期以来推行按项目收费的方法,医院为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越多,其获得的补偿也就越多。“按项目收费是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过度服务的重要诱因,改变这种支付方式是我国医疗控费工作的重点所在。” 今年6月5日,参与DRG试点的30个城市名单正式公布,北京、天津、上海城市等均在其中。此后,DRG试点加速进入落地阶段。彼时,国家医保局表示,以探索建立DRG付费体系为突破口,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也正是为了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虽然我国DRG付费起步较晚,但业内普遍认为,DRG付费试点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