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12日讯】(北京商报)11月11日,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式启动。同时,北京市医保局公布了最新的医保筹资标准:2020年,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在医保补助方面,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再增加1000元。 2018年,北京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制度整合后,2018年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1430元对城乡居民医保给予补助,财政补助占总筹资额的88%。 同时,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由2000家左右增加到近3000家。全体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变了之前农民就医先垫付后报销的历史,居民参保人员当年就诊次数增加了553万人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常见病、罕见病及一些癌症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结构调整中,在增加个人缴费的同时,同步提高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财政补贴力度。 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41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再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每年增加12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年增加220元。未来将通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对居民医保的运行保障力度。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2020年2月29日。在2020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此外,北京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还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为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就医,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提高到78%。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首诊治疗。只要参保人选择了区属三级及以下医院作为个人定点,门诊不需要基层转诊就可到该医院直接就医。 “我们对居民就诊的便利性做了调整。”市医保局新农合中心副主任纪京平表示,原来城乡居民中的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的参保人员,要基层首诊才能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现在放开了政策,居民可以直接到区属政府主办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这些机构同时还可作为患者首诊的转诊医院,将患者转至区属外的其他大医院。 (原标题:明年北京医保补助人均增千元)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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