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对接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本市将治疗心脏病的“地高辛口服液体剂”等31种药品报销类别从乙类调为甲类,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用药负担。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此次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的调整和规范,除了对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和谈判药品外,其余的药品品种和报销范围等仍予以保留和沿用,较好地保持了医疗机构临床治疗和参保人员用药的连续性。 同时,针对国家谈判未成功续约的“托伐普坦”等4种药品,给予了6个月的过渡期,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始使用的患者,在2020年6月30日前发生的相关药品费用,可按原报销规定予以支付。 阿胶、鹿茸等45种饮片不予支付 对通过国家谈判纳入医保乙类报销的70种药品,国家组织专家制定了严格规范的使用管理规定,本市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保障效益;对主要在门诊使用、非处方药等231种药品,按国家规定对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限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对中药饮片的管理,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品种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保持了一致,将阿胶、鹿茸等45种饮片列为单味或复方使用时均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将大枣等116种饮片列为单味使用时不予支付费用、复方中合理使用可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强化管理,加强对新增药品尤其是谈判成功药品的费用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不合理支出,进一步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专门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常蕾 (原标题:297种药品纳入北京医保 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领域)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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