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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跃春:打击传销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

时间:2012-08-30 04:05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直报网北京8月30日电(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几年,湖北省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和打击力度,传销活动态势总体呈下降趋势。2011

 

 

直报网北京8月30日电(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几年,湖北省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和打击力度,传销活动态势总体呈下降趋势。2011年,全省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5件,同比上年度下降46%;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43万人次,同比上年度下降44%。近日,就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跃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打防并举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李跃春告诉记者,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2007年批准建立由湖北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牵头、省综治办等13家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将打击传销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工商机关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列入每年工作重点部署,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传销情势和工作情况,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防范的有效性。

各地以基层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为依托,加强网格巡查,加强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管理,构建打击防范传销网络,开展“无传销”创建工作。宜昌市工商局将打击防范传销融入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工商巡查网格与社区网格无缝对接,借助政府聘请的1100名社区网格员的力量,将发现传销、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作为社区网格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实现了传销活动早发现、早处理。潜江市通过连续多年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全市396个社区(村)基本实现了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

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传高压态势

李跃春介绍说,全省工商机关坚持举报即查与每季一清查相结合、定期清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基层属地监管与全省上下联动相结合的方法,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遏制了传销发展蔓延势头。

2011年7月至12月,湖北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开展了打击以网络传销为重点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以私募股权、基金销售、异业联盟、网络创业、网络教育培训等名义的网络传销,和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扶贫开发等为幌子的“拉人头”传销。

8月,针对广西来宾等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开展的“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湖北省工商局将传销列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内容进行布置。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49万人次、车辆9208台次,取缔传销窝点852个,解救受骗群众985人次。

强化宣传营造遏制传销社会环境

李跃春表示,非法传销的对立面是合法直销。由于直销员上门的点对点直销销售方式,不如店铺商业销售方式容易让大众知晓。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的治本之策,是广泛动员群众,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工作要求,湖北省工商机关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短信、资料、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大张旗鼓地开展反传销宣传,推进反传销宣传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2011年,共发布警示提示2.41万条,发放宣传资料14.7万份,播发公益广告4051次,发送手机公益短信117.6万条。全省工商机关印制了6万多个台历、挂历、环保购物袋等,发放给消费者,联合湖北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在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武汉体育学院开展了禁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

同时,通过引导直销企业认知,加强打击传销宣传,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直销企业发展的需要。工商机关一方面积极支持直销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一方面与直销企业合作,选聘一批直销员建立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志愿者队伍,承担义务宣传、监督和信息收集工作,扩大宣传面。让更多的人通过直销与传销的直观对比,提高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

管理创新探索禁止传销新途径

谈及今后的工作打算,李跃春说,打击防范传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既要常抓不懈,还要在坚持有效工作制度基础上,以变应变,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全社会参与的禁止传销途径。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牵头,部门密切配合,社会齐抓共管”,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机制,增强配合协作的紧密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将打击传销宣传,发现和防范传销,无传销社区(村)、乡(镇、街道)、县(市、区)创建等内容,融入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融合,构建群防群控体系;认真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平台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及时消除传销隐患,稳妥做好传销人员教育遣散、帮扶安置工作;有针对性调整打击传销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检查督察,严格考核打分,增强地方政府落实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健全直销监管机制。建立“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直销日常监管机制,落实工作台账、分类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直销违法案件报备等六项直销监管制度。通过多种方式的调研勾通,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社会宣传教育。深化反传销宣传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活动,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宣传,不断改进社会宣传教育方式,增强直观、互动、通俗可接受性,提高人民群众对直销商业和传销形态的认知度和辨识度,积极营造拒绝传销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责任编辑:王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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