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效能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既需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更需要不断开拓创新。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并在工作中注重创新和提高效能。 (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规划了“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总布局,总局党组提出了充分发挥工商“五大职能”作用、优质高效服务“五位一体”建设的主要任务。这就要求全系统切实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工商部门落实到位。各地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之中,突出业务监察,重点监督中央部署是否理解到位、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要求是否细化到位。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安排的全程监督,突出监察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持续性。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切实发挥行政监察监督工作、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作用,确保政策不偏离、措施不走样、效果不打折。 (二)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今年将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总局也将出台实施办法。一是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作用。各地要加强制度教育和监督检查,让制度刚性运行,形成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约束机制,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发挥惩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在预防腐败、改进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纯洁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要总结经验,继续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近年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成效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把中央部署要求和工商部门特点结合起来,把落实中纪委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制定好、落实好。要努力把握规律,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三权”监控体系和“两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述职述廉的实效性。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查办案件是遏制腐败的有力手段。各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既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也要严厉查处在具体的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能力,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直接面对群众,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工商部门整体形象。各地要重视加强基层工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组织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预防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执法争利、执法扰民、变相收费、强制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