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2月13日讯】(人民日报)国家税务总局于12日通报了2013年全国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根据税务总局稽查局汇总的数据,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9.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99人,查获虚假发票1.3亿份,查处违法企业8.9万户,查补收入138亿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果。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针对当前社会上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并为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提供滋生土壤的情况,税务总局不断加大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力度,2013年专门印发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并与公安部联合下发《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对打击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依法严厉查办了一批发票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房地产、医药、餐饮娱乐等问题突出行业的检查 国税总局表示,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存在一个需求巨大的发票“买方市场”。税务总局把整治发票“买方市场”作为一项工作重点,2013年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等发票违法问题突出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全年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1万户,涉及非法发票1052万份,涉票金额877亿元,查补收入107亿元,有效遏制了制售虚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与此同时,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大了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力度。2013年5月至10月,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 “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财务报销、平衡收支、逃避纳税、贪污贿赂等目的,违规违法使用虚假发票,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环境。”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分析认为,当前发票违法案件高发、频发主要因为存在一个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遏制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需要,难以有效遏制虚假发票的使用和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