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11日讯】(老年产业网报道) 不以保健食品的身份行走江湖从而规避相关监管,通过暗示普通食品具有治疗作用影响消费者,正成为一些膳食补充食品企业在国内的生存法则。 是应该像美国一样对这类产品以食品性质进行监管还是延续以往国内实行的保健食品监管体系?在国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膳食补充食品实现备案制管理是否变得可能? 据记者了解,以NBTY为主的几个关注膳食补充食品行业发展的企业此前组成了一个“工作小组”,并撰写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声称功能的相关条文的建议》。据悉,此建议已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议改审批为注册备案制度 “众所周知,保健食品监管条例自从2009年5月公开意见以来,在很多企业的共同参与下,给国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主要集中在备案管理这一诉求。当然,由于保健食品监管体系的复杂性和多方利益无法平衡的原因,最后导致在该条例公开征求意见5年来都没有最终出台。考虑到支持中国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管理的力量,该条例历经了多次修改本身对于我们这些主张对膳食补充食品去管制(不是去监管)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无声的认可。” NBTY公司的负责人在一项联名活动的发起邮件中如是说。 显然,食药监总局公开征集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意见,对于这些膳食补充食品行业或有意涉足这个行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会。 在该发起邮件中,“工作小组”主要建议在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对食品声称功能实行分类分级(营养声称、膳食补充食品声称和特定保健食品声称)管理,其中膳食补充食品的准入实行备案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