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内含有毒有害添加物 2013年10月,四川一家药房被当地食药局检查发现售卖有毒胶囊,药房老板被抓,其交代该药品是从武汉的“湖北浩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入。 案件线索移交给湖北警方。2013年10月14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将王咏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线索转给洪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侦查中,武汉警方发现,自2012年4月以来,王咏伙同向春进购有毒胶囊,以虚构的医药公司的名义生产销售假保健品,通过电话和网络销售,金额达10余万元。 2013年11月1日,洪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幸福佳苑将王咏、向春抓获。此时,夫妻二人正在所租房间内生产有毒保健品。警方当场查获了他们伪造的公司证件资料及大量的“芷王牌怡神胶囊”和“宜康牌逸悦胶囊”的外包装盒、产品说明书、成品胶囊等物品。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警方查获的产品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证实,扣押的涉案保健食品胶囊均含有西地那非。 据了解,西地那非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非法添加物质。 今年7月16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一审宣判: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咏被判刑3年,向春则因情节较轻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夫妻二人各被处罚金20万元。▲ (原标题:夫妻买假证虚构公司制售有毒保健品)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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