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功效”不可信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产品标注内容中会经常看到一些夸大产品功能、暗示有医疗作用等内容的说明。此次发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禁止标注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或者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等。其中特别提出,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实验或者评价数据支持。产品宣称经功效验证机构测试并出具报告的,产品标签中可以标注相关验证信息;未经验证的,应当在描述宣称的功效作用内容结尾标注“上述功效未经验证”等字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化妆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是因为这些宣传会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发生了不少消费者因使用化妆品导致严重人身损害的案例,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势在必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作出的上述规定,对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都具有震慑和规制作用,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市面上一些化妆品的功效宣传,对一些化妆品宣传的所谓‘特殊功效’一定要有辨别能力,做到理性消费。”曹毅说。 买到假货果断维权 中国化妆品真品联盟此前发布的《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显示,根据100多个著名化妆品商公布的供应中国互联网销售的总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相比,可推算出有超过两成的网络销售化妆品为假货。每10个消费者中就有9人对网售化妆品真假问题提出质疑。 “流通领域尤其是电商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大增,是《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强网络平台监管的一大背景。”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化妆洗涤用品分会副秘书长冯建军表示,从源头上卡住假冒伪劣产品,已是目前化妆品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