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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新规元旦后有望出台

时间:2014-12-10 13:24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经济参考报 点击:
中国医药流通体系将迎来一场彻底的变革。记者获悉,《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望在元旦后正式出台,届时,处方药网上销售将逐步放开,而对于医药流通企业而言,则

【直报网12月10日讯】(经济参考报)中国医药流通体系将迎来一场彻底的变革。记者获悉,《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望在元旦后正式出台,届时,处方药网上销售将逐步放开,而对于医药流通企业而言,则意味着广阔的医药电商市场开启。

有消息人士9日向记者透露,食药总局目前正在召开内部会议,最后一次集体讨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前事项,如无意外,该《办法》最快将于2015年元旦后颁布。

“该《办法》在过去文件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突破和发展,弥补了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食药总局监管产品在网络上销售的空白地带。”上述人士透露。对于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处方药放开销售”等问题,该消息人士指出,考虑到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并未放开,而从目前国内数据来看,网上药店出售最多的产品是避孕套、隐形眼镜及其他非处方药,处方药所占比例并不高、不到15%的水平,因此国家食药总局对此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内部分歧意见较大。

“目前,内部达成的一个意见是,对于网络可销售处方药的品种以正面清单进行规范,而网售医疗器械范围将采用负面清单形式禁售。”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处方药中的精麻药品将不在正面清单的范围内,处方药的销售只能有限制地逐步放开。

医疗器械中第三类医疗器械中高风险器械将禁止网络销售,手术器材也不太可能网络销售,但对市场上常用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隐形眼镜等,将允许网络销售。

网售处方药有限放开后,接下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辨识处方、是否采用电子处方等。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尽管电子处方在国内大多数医院已普及,但并未做到医院之间互相流通、医院与药店联通、药店与医保系统联通。因此,放开网售处方药政策后,网上药店如何辨识处方真伪、如何传递处方成为最现实的问题。据悉,目前全国仅有河北省开始试点医院、医保、药店系统全联通的工程。

据了解,2004年,原国家药监局先后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但这两个部门规章已不符合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需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0年整个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为2亿元;2011年规模翻一倍至4亿元;2012年则增长到15亿元;2013年线上医药市场规模达到40亿元。

2014年5月28日,食药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遵循的原则是,注重风险、抓住重点、减少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上述消息人士说,《办法》对医药电商审批做出了重大调整,只要符合资质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开办医药电子商务活动。

一是A证(第三方交易平台)过去由国家食药总局审批,国家局以后不审批了;二是B证(批发对批发企业)过去由省级药监部门审批,以后不再需要审批也不需备案;三是C证(零售对消费者)过去也由省级药监部门审批,以后不再需要审批,到省局告知性备案即可;四是第三方交易平台下放到省食药监局审批;五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过去由省级药监部门审批,以后只需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方法》的正式出台,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将产生巨大市场。上市公司一心堂董事会秘书田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政策影响,明年医药电商行业将迎来爆发性增长,一心堂在此方面已经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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