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行动 会议营销必须事前报告 打着健康讲座的名义,以免费赠品作诱饵,花言巧语忽悠老年人买“神药”,赚钱后便逃之夭夭……为了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于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规范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要求在济南辖区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都要事前向当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关于会议营销这种形式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法规,我市出台此项制度目的为了给消费者提前把关。”该负责人表示,该制度对会销举办者、场地提供者、监管者三方的责任予以明确界定。要求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可以进行会销活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在济南市辖区内举办会销。对符合举办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放《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举办者要在会销现场醒目位置张贴,会销举办者要确保推介的产品与事前报告的产品一致,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会销场地提供者应当告知会销举办者按要求进行事前报告,并且在见到《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后才能出租(借)场地。 “凡是通过我们审核的,市民们在会销现场醒目位置可找到《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和《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该负责人表示,证明里对会销的时间、具体品种都有规定,找不到证明的,或宣传和销售超出证明中规定产品的,市民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 各区县局配备快检设备 “全市20多家保健食品企业,170个批准文号。”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辅料的验收、贮存、检验等是否符合规范,品种、规格、质量等是否与注册审批的配方及备案的企业标准相一致。对于流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对供货方资质的审核、当批产品的合格检验证明等索证索票管理。 据介绍,针对理化、微生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等指标,该局每年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检,合格率均在99%以上。每年还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对保健食品流通领域进行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除此之外,该局在全省率先为各县(市)区局配备快检设备,主要针对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进行快速初筛。若初步鉴定为非法添加,将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可能非法添加的成分检测,定性后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链接 提防保健食品的“小伎俩” ■心理牌:步步设套“捞钱走人” 第一天办免费讲座,并赠送贵重礼物,充当诱饵;第二天推销某低价物品,称回家试用,可退货退钱;第三天如期退货退钱,骗取信任;第四天推销另一高价物品,仍承诺退款;第五天却已“人去楼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