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 第三记重拳:明确借款上限。 上限是啥?“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也就是说,就算你个人有钱,也最多在这儿放100万;公司组织呢,也就最多500万。 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条款只是说“应当以小额为主”,但并没有规定具体上限;所以,今天消息一出,市场大惊,多家平台老总发出了类似“额度这么低让人怎么活”之类的言论。
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 《2016年全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当前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到了6212.61亿元,借款人数达到了112.41万人——换句话说,人均贷款额度在55.27万。单从自然人来看,恐怕超过100万这个上限的不在少数。 但更大的奥妙,在法人或其他组织类。 一般企业在网贷平台上的借款,动辄就在数百万。限额一出,平台的大额业务,比如供应链金融、房地产融资、类资产证券化等,都将被切掉——这意味着,P2P原本从传统金融机构那里蚕食过来的业务,又得重新还回去。 保护 除了管理平台之外,《办法》更为民众关心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包括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等。换句话说,国家出台规定保护你,但你自己也得长点儿心哈。 同样,监管主体也明确了:根据不同的职责,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分工协同监管。从没人管到有人管,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不过分工协同监管需要更多的沟通与合作,真诚希望不要变成九龙治水没人管。 《办法》的执行中也明显有掣肘因素。比如,虽然有100万、500万这样的总体限额,但是目前行业尚无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因此很难有效识别借款人在其他平台的借款情况,那么在不同平台的借款限额如何控制?
从根本上说,网贷平台容易出问题,是因为门槛低、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由此带来高风险,投资者选项目就像是盲人摸象,只能碰运气,但一旦运气不好,就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所以,信息的披露很重要,需要监管方严控信息的真实性与可信度,而不能总靠熟人的口口相传、互相推荐。但至少,如果严格执行第三方存管的规定,出事儿之后保本还是可以达到的。 从老百姓的角度看,P2P之所以引人注目,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投资渠道匮乏”,尤其缺乏良好且适合自己的投资渠道。但话又说回来,投资领域始终遵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只不过很多人不愿意投资低风险、低收益的渠道,盯着高收益渠道时,又容易忽略其高风险。在监管更严的未来,关键还是得找到与自己投资能力与风险偏好相匹配的渠道,想投P2P,也要擦亮眼睛。 一部法规不一定立马包治百病,但至少看到了规范的前景。新办法出台,长期看很美,短期看很痛。野蛮生长了好几年,为了行业长远发展,总是要守点规矩了。毕竟,老百姓挣点儿钱,都不容易。▲ (原标题:国家重拳整治P2P平台 E租宝、泛亚将成历史?)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