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0日讯】(中国工商报)今天距离7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7号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过去接近2个月的时间。9月1日,该办法就要正式施行。目前,对于如何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这一问题,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并开展了热烈讨论,可谓见仁见智。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基层执法人员的文章,一起分享观点,启发思路。 由于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互联网广告一直是监管的难点。“互联网+”时代到来后,社会舆论对互联网广告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面临空前压力。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越来越“力不从心”的情况下,通过推动各方力量参与实现“社会共治”已成为必然选择。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四条路径来推动互联网广告“社会共治”体系的构建。 路径一:以网管网,建立健全违法广告监测体系 当前,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仅依靠举报、投诉等被动方式实施监管显然难以符合群众期望,加强主动监管势在必行。而主动监管的前提是实现有效监测,必须在技术上实现以网管网,以监测推动监管。笔者认为,监测工作应分三个层面开展: 统一监测。互联网广告不受地域限制,只有全国统一的监测平台才能做到全面覆盖、准确锁定;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也只有全国统一的监测平台才能保证迅速升级、保持技术优势。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意义重大。笔者建议,在监测系统的设计上,除注重监测功能外,还要强化四项功能:一是取证功能,以实时固定违法证据;二是查询功能,即通过自动查询网站的备案信息,锁定广告发布者;三是分流功能,以实现案源线索交办的全程电子化;四是分析功能,以定期分析汇总监测数据,研判违法广告分布特点。 重点监测。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站数量超过400万个。网站有大小之分,不同网站在业务量、影响力、传播范围上可能存在巨大区别,一旦出现违法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大不相同。因此,虽然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在理论上将基本覆盖所有网站,但仍有必要对其中影响力大的网站实施重点监测。重点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全国性门户网站,如搜狐、新浪、网易等; 二是各地主流门户网站; 三是知名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 四是行业性知名网站,如汽车之家、东方财富网等。 各地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都应确定自身重点监测的网站,监测内容主要是相关网站首页广告。 热点监测。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多次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都高度重视,但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后,由于基层普遍不具备完备的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被打了折扣。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运行后,笔者建议总局在部署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针对整治项目开展专项监测,下任务的同时交线索,使每一次专项行动都成为一次成功的净网行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