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9日讯】(合肥在线)2016年以来,长丰县检察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11件14人,非法拘禁案14件51人,传销人员涉及的其他刑事案件14件38人,涉及其他罪名多达到12个。犯罪主体多为外来人员且呈低龄化趋势,学历层次不高(主要集中在初中阶段);而年龄集中在20岁至35岁,平均年龄仅有23岁。对比2015年度案件受理情况,该院受理的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数量上升明显,并呈递增趋势,需引起重视。 ★案件特点 涉案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在办理的因传销而引发的案件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被以介绍工作、发展男女朋友关系等理由诱骗过来加入到“人际网络营销”等传销组织,经过传销组织的软硬兼施后,思想上发生了转变,从一个“被骗者”转为“骗人者”,从一个“被害人”转为“犯罪嫌疑人”。 犯罪的交叉性、隐蔽性高。一是非法拘禁人员的多层级。在非法拘禁犯罪中,非法传销组织人员按照在组织中的层级分工负责,“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管家”负责编排看守值班人员、限制人员外出、安排人员上课和做思想工作, “师傅”具体负责限制新人人身自由。二是非法拘禁人员的多支线。在出租屋里的组织人员分属多个支线,有些人员虽同住一出租屋,轮流负责看管新人,但并不知道彼此的名字。三是非法拘禁地点的多转移。有些新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曾被拘禁于多个出租屋实行浮动看管,且大都集中在城郊的出租屋内。 被害人受双重控制,社会危害极大。犯罪嫌疑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与精神洗脑相结合的控制方式:一方面,没收被害人的手机、现金及银行卡,并时刻派人看守,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阻止其与外界联系;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通过谈心、授课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并采取殴打、虐待、恐吓、利诱等手段,从精神上控制被害人,致使被害人遭受双重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