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7日讯】(中国经济网)谈及保健食品,社会各界态度褒贬不一,有支持赞赏、也有讽刺诋毁。但无论认知如何,不可否认的是,经历20年的发展,保健食品已发展成为生产企业近3000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产值超过3000亿的重要产业,从法规完善、产品丰富、工厂优化等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为国家经济建设以及国民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过去的两年,注定将写入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历史: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将保健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管理。新法历史性地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行业从业者多年的期盼终成现实。伴随“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众人坚信保健食品行业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面对一系列变革时期的问题讨论以及创新监管制度的调整,行业并未感受到春天的明媚,反而感受到了深冬的寒冷,“政府打压保健食品”“企业无法正常生存”等各种扰乱视听的噪声四起。 问题总有成因。中医理法说,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痛是通的必经过程,通是痛的努力结果。当下保健食品行业正在经历阵痛期,这痛既有政策制度变革时期的调整适应,也有历史遗留问题累积的爆发。只有彻底找到顽疾的症结,对症下药,产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当然,治疗的过程是痛苦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可喜的是,这一年在政府、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制约保健食品发展的问题清晰了,推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距离“通”的目标更进了一步。 痛:带病前行的巨人 综述20年的成长路,保健食品产业在政府保安全和促发展的平衡中,从“发展中规范”到“规范中发展”,逐渐成熟壮大,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7-2003年):1987年,原卫生部出台了《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保健食品前身中药保健药品诞生;1995年,制定发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了保健食品按食品管理,取消中药保健药品,并建立了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良好生产规范管理、生产许可、原料名单分类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阶段(2003-2013年):2003年、2008年,原卫生部分别将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划归食药监局;2009年《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确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但遗憾的是,由于一些争议问题,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未能出台。 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承担保健食品全过程监管职能。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将保健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法治要求,主要是改变单一的产品注册管理,实施注册备案双轨制产品许可;实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即功能目录管理制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等。 从三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保健食品的管理体系从摸索、发展到相对成熟,不断完善。但保健食品一直被诟病,甚至遭受非议和误解,主要有以下四个难以祛除的痛。 一是产品定位不清晰。很多国家把保健食品定位为膳食补充剂和声称功效的食品,但我国由于传统养生理论的“食疗”“食补”同宗同源,始终存在“食”与“药”的争议和混淆。这既成就了保健食品,也害苦了保健食品——介于食品和药品间的真空地带,优于普通食品的功效声称,低于药品级别的市场准入,使保健食品获得了发展的先机,但这种“争议”和“混淆”的长期存在,也使保健食品成为了带病前行的巨人。 二是功能评价存争议。目前,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共27项,其中辅助降血脂、降血糖、抗氧化等16项功能经过动物和人体的评价,而提高免疫力等7项功能则只需经过动物评价,这本身就很容易引发质疑。由于缺乏系统的评估和退出机制,功能范围和评价方法不能实现科学动态管理,不能有效发挥科学依据在保健功能评价中的主导作用,部分保健功能及评价方法存在定位不准确、声称不严谨、方法不完善、科学依据不充足等问题。 三是产业信誉待提高。保健食品产业经营企业众多,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型企业都能做到自律规范经营。但是部分中小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违法生产营销、虚假夸大宣传,误导公众消费,直接破坏了保健食品的整体信誉。特别是一些打“擦边球”的恶性营销,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破坏了行业健康发展,合规的优秀企业深受其累。同时,普通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成分、功能声称等问题,也使保健食品“躺枪”。 四是监管资源不匹配。截至目前,国家已批准(包括原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文号约为16000个,生产企业近3000家,经营企业上百万。与之相比,我们的政府的监管资源和力量确捉襟见肘。从产品准入看,审评部门不到20名编制人员,每年需要面对近6000个产品的技术审评。从市场监管看,职能实行属地管理,碍于机构改革的调整,各地专业的保健食品监管人员数量在减少,监管能力在下降,与实际的监管需求严重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