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临沂代表团何中菊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大会列为议案,意味着将进入相关议程。 据了解,“议案”是人大的专门术语之一,是指由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要求人大会议讨论、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根据代表法第9条规定,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议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便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承办部门没有办与不办的选择,只有决定如何办,怎样办好。 山东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是否能就此进入立法程序,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值得期待。 来源:新浪潮 综合齐鲁网、齐鲁壹点等 (原标题:山东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应立法保障和引导保健用品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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