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9日讯】(中国经济网)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8互联网“净网雷霆”专项行动成果及十大典型案例》显示,淮安市金湖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山东福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斛农业”)传销案,为“净网雷霆”行动的典型案例。 2018年7月30日,泗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堂集团”)存在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50万元。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会公告(金市监听公字〔2018〕稽-26号)显示,2018年7月31日,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春堂集团涉嫌为福斛农业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福斛农业成立于2015年12月7日,股东结构如下:汪圣远持股80.00%,认缴出资额为1600万元;谢云峰持股20.00%,认缴出资额为400万元。 永春堂集团成立于1999年4月30日,股东结构如下:大股东田业莲持股35.28%,认缴出资额为4018.2642万元;田业地(最终受益人)持股27.27%,认缴出资额为3106.163万元;李长荣持股17.56%,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吴伟荣持股17.56%,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颜伟持股2.33%,认缴出资额为265.5728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永春堂集团登记机关为泗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