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5日讯】(双鸭山新闻网)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积极作为、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安全。 确定检查内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确保辖区内居民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作用,对保健食品专营店等聚集性场所组织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围绕销售夸大保健食品功能,销售宣称有防疫疗效和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网络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迅速落实部署,狠抓监督检查重点。一方面,该局强化上下联动,落实监管责任。印发《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与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有机结合,抓好日常监管,落实好属地化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做到有的放矢,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识、专区(专柜)、警示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台账等制度的落实。对在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强化督导检查,促进整治工作落实。我市组成督导组对县区进行督导检查,推进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警示非法广告、非法“会销”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3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26家次,对保健食品标识不明确、无警示用语、保健食品和药品混放等问题的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责成区局对其限期责令整改,对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摆放含有(或使用)不规范用语宣传内容的挂历当场责令下架。c (原标题:双鸭山采取“三项措施”整治保健食品市场)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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