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4日讯】(道道网综合)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同步实施。一系列围绕新《公司法》的法规、司法解释组合出台,为经营主体的有序发展、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再添制度新引擎和法治新保障。 据悉,新《公司法》由修订前的十三章增至十五章,增设“第二章 公司登记”和“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在原有218个条文的基础上删除、修改、新增至266个条文,修订内容涵盖公司设立制度、资本制度、组织机构、股东权利、清算责任、注销退出等多个方面。强调“权责统一”,强化多主体利益平衡,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企业家投资兴业、创新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也为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管理者要注意结合新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积极适应新的法律环境,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公司法》修订在多个关键领域实现了重大制度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健全了公司资本制度、优化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强化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增设了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特别规定、加强了信用监管力度。充分体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加强产权保护”“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经验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的系统总结,也是对完善公司法律制度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及时回应。 (原标题:7月1日起施行!新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直销市场再添政策利好新法宝)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