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2日讯】春芝堂公司大中华区所属经销商: 为了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号召,将各项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经上海春芝堂集团公司党总支批准,春芝堂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决定:从2013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4年元月15日,在春芝堂集团公司大中华区所属经销商团队中,建立党的小组,每个团队可建立一个党小组。现将有关标准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与公司签约的经销商团队或自称体系的经销商团队可建立一个或几个党小组。党小组直接与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对接关系,受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领导。(名称:春芝堂集团公司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XX党小组) 二.凡在县以上城市设有春芝堂门市店的经销商团队,都是公司直接的对外窗口,应筹备建立党小组。 三.各团队领导人倡导在本团队会员的党员中,本着自愿原则,由三名以上党员组建党小组。 四.团队领导人是党员的,领导人兼任党小组组长。领导人非党员的由担任过党内职务的老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组织党小组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团队党员登记工作和接受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并转至市场支部。 五.各团队党小组,小组长要积极支持团队领导人的工作,负责本团队党小组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登记和转接工作、引导和督促流动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六.各团队党小组建成后,由党小组组长负责与集团公司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指定的市场对接人联络,并将本党小组成员一并报上。 七.党员本人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上海春芝堂党总支的党员,请办如下手续: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写:中共上海闵行区浦江镇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邮编:201112 八.有关党员小组建设信息和所有党建工作信息,都汇总至春芝堂大中华区市场党支部。联系人:王佳元▲ (原标题:春芝堂批准在各经销商团队中建立党小组通知)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