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15日讯】(法制日报)执法人员在清查传销窝点时,被百余名传销人员殴打。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中的“领头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近日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4个月。 2013年5月15日晚,合肥市包河区工商局和综治办等单位派出二十余名执法人员清查传销窝点。在执法过程中,被告人张某伙同百余名涉传人员持铁棍殴打执法人员,致多名民警及执法人员受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多名民警及其他执法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召集并现场指挥他人殴打执法人员,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原标题:合肥传销人员暴力抗法事件宣判 主犯获刑) 责任编辑: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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