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1月18日电】(特约观察员 黄河)近几年来,我国许多直销企业都在发展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好像直销企业的电子商务又是一个很快致富的新路。我们倒觉得,直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固然对企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搞得不好就很有可能涉嫌传销,务必请直销企业家们注意。 直销与电子商务是不同的两个营销渠道,如果直销企业把这两个渠道分开,实行“两条腿”走路,笔者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把直销与电子商务捆在一起,那么难免要出现负面的影响,甚至出现涉嫌传销的情况。据了解,我国直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很多,如三生、隆力奇、富迪、新时代、罗麦等等,但真正做得规范的企业不是很多。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发现有的直销企业发展电子已到了涉嫌传销的边缘。比如,以电子商务形式搞“返利”、用直销的制度搞电子商务,甚至有的直销企业的电子商务就像传销中的“资金盘”。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必定会涉嫌传销,一定要引起我们足够的注意。前几年,南京中脉为什么果断中断与p.cn的合作?这是因为如果继续合作下去就会成为直销企业搞网络传销的典型。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其他直销企业一定要记取此教训。 直销企业要发展电子商务不是不可以的,但有一个基本原则,这就是电子商务不能“直销化”。什么叫电子商务“直销化”?电子商务“直销化”是指采取多层次直销和采取团队计酬的方式发展电子商务。现在的问题是,一些直销企业的电子商务已经“直销化”了。笔者在网上简单地搜了一下,发现很多所谓的电商系统都在网上介绍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然后忽悠大家一起来发展人员,用电子商务的形式推销直销产品。这种做法,说轻一点是直销企业的违规,说重一点,就是直销企业在涉嫌传销。我们希望,这些直销企业对自己的电子商务情况要好好地检查一下,看看到底有没有发生涉嫌传销的情况,如果有就赶快纠偏改正。要不然,不仅仅工商要处理,公安也一定会介入的。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这不只是工商要处理的违规问题,而是工商、公安要共同处理的打击传销的问题。 最近,太平洋直购涉嫌传销案已正式开庭,庭内庭外围绕“到底是创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还是涉嫌传销的行为”这个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争辩的必要,太平洋直购网的模式就是一种以电子商务名义进行传销的模式。因为他们模式的核心不是电子商务,而是通过“拉人头”,把许多下线投资商的“保证金”进行层层分配。这样的模式明眼人一看就是传销行为,还有什么争辩的必要。现在,我们有些直销企业的电子商务,在发展的原理上与太平洋直购网如出一辙,也是通过被发展人员的“投资”额来层层分配,这不是涉嫌传销又是什么?! 记住这样一句忠告:“直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一定要注意防止涉嫌传销。”苦口良药,忠言逆耳,希望发展电子商务的直销企业能真正听进去。不然的话,公安警车的警笛声就会在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里响起来。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说一切都已晚矣!▲ 责任编辑:王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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