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 北京8月19日电(鲁乾撰文)着手写这篇稿子时,笔者恰好在关注两件事。一件 是广西来宾的传销活动东窗事发,被媒体掀了个底朝天。另一件是千家觊觎的第 29块直销牌照,据传落入了山东水立方生物科技公司;对前者的关注,与大众层 面的关注基本相同。对后者的关注,则是源于业内的期盼、质疑和困惑,基本上 限于专业圈内。其实,据我了解,在广西,远不止来宾有此现象,曾几何时,北 海、玉林甚至其它一些省份的二三线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此种“运作 模式”,实际上至少已有五年的历史。此番若是监管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新 发现,那实在不可思议。 应该说,上述两 件事本无任何关联。但放在国内商业环境对直销影响的大背景下来看,两者又不 能说毫无联系。山东水立方公司获得直销牌照的消息,似乎显得没头没脑,此消 息虽未最终得到证实,但它至少反映了直销业内一种经久蔓延的浮躁和复杂情绪 。而广西来宾的传销案发展到今天这步田地,则属于国内商业环境中多种多复杂 因素累积、挤压的结果。什么样的商业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商业文化,当然也产生 什么样的商业行为。 一、直销模式的自身特点及诟病 作为一种独立的商业模式,直销最核心的本 质,是基于个人消费加个人创业的商业模式,其直销员完全不同于传统企业的雇 员,而是所属企业的最先消费者和独立经销商。一般而言,这种模式具有进入成 本小、方式灵活和具有累积效应等特点。直销公司通常选择可重复消费的产品切 入市场,实施多层次构架、团队计酬和基于销售技巧的个人培训作为体系支持, 由此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同步成长。这主要是从国际直销发展史来看的。 把快速消费品作为切入市场的主要产品,是绝大多数 直销企业的做法。因为快速消费品一般都便于携带,运输和存放。但另一方面, 这类产品也是传统销售企业主要经营的项目,因此,产品和文化的差异化战略, 就不得不作为直销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即不断地在产品功能、产品特 性等方面求新求异,尽最大努力打造一个与常规渠道迥然不同的产品系列。与此 同时,他们还会在定价上采取高价策略,以满足各阶消费者的需求和各级经销商 的利益分配,使企业和团队得以持续发展。国内直销界理论权威禹露先生,喜欢 把直销团队计酬和多层级结构所产生的激励效应,称之为内驱力。这种内驱力的 最大特点,就是在一定的利益机制作用下,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能得到充分调动。以安利为例,其经销体系中对从业者的报酬主要源自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直接销售提成(这部分所占比例较小);另一部分则是发展下级的报 酬,而这部分通常会产生累积和放大效应。当然,这样的激励机制,很容易被肤 浅地模仿,以致带来欲望的不断膨胀,让直销模式严重变异,演变成非法集资, 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综上可见,在中 国,如果不是各类非法企业侥幸投机,搅乱了市场、伤害了“直民” ,本质意义上的直销商业模式,应该说还是比较容易被市场接受,并有益于民的 。 二、国内商业环境的特殊性 直销企业在中国的生存和发展,其合法与非法,如果 简单地以一纸证书为依据,看似有失情理,却又不得不如此。监管的机制、措施 和队伍缺一不可。而监管与反监管或躲监管之间的较量,既不是狭隘的利益博弈 ,也绝非几个“重要举措”或几次“重大行动”所能凑效 的。 作为长期观察和 研究直销业态的一员,笔者认为:直销之所以常常伴以“灰色”,除 了某些合法公司偶尔剑走偏锋所产生的“灰色”,以及某些野鸡公司 纯天然的“灰色”之外,针对直销企业的整个商业环境的不明朗,则 是更让业内人士迷茫的“灰色”。由于立法、政策、市场,以及本土 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监管层要求直销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服务网点。这就从 根本上改变了无店铺经营的模式。而从实际运作来看,有店和无店是搅合在一起 的。于是,直销模式的走访和相对固定的店铺,就有机地结合了起来,这不能不 说是一种中国式的创新,或曰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当然,要真正做到并且做好 这一点,并非易事。以雅芳为例,自1998年转型以来,团队的组建和市场的拓展 ,都遇到了不少问题。这显然是国内特殊的商业环境使然。 无论如何,放任肯定不行。退一万步说,即便监管方 有意松绑多层次直销,也一定会首先拿出一系列谨慎而稳妥的配套措施。无论是 外资直销企业,还是内资直销企业,要想在中国商业环境下有所发展,最好是稳 中求存,变中求进,否则,恐永无出头之日。 三、中国式路径 的生存法则 深谙中庸之道,在狼性与羊性之间 彰显个性、扮好角色,是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在中国内地市场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 法宝。 在我国,直销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 度。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的实缴注册资金要不低于8000万元 ,并需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此外,随着公司销售额的提高,还要增加保证金 的数额,直至达到一个亿。除了缴足初期注册资金和保证金外,直销企业还要有 自己的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并承诺完全销售经商务部核准的自己或母公司的产品 。说到底,任何企业要想从事直销,都必须迈过一道高企的门槛。而一旦入了门 ,很多公司都会无奈地发现,政府层面上,几乎没有任何有用的指导和服务,有 的只是严格的监管。在这样的商业环境下,中国式的直销,显然不会缺乏自身的 “特色”。一切的变和不变,都是为了谋得较为宽松的生存环境。 在行进的过程中,既要保证不闯红灯,又要 充分享受绿灯的赏赐,甚至偶尔利用一下黄灯效应。现实中,有些企业在这方面 总能把握得游刃有余。从某种角度说,这主要是因为监管虽然严,但未必专业。 刚刚卸任不久的原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总经理(市场)、新 闻发言人张旭辉先生,在提及如何适应中国大陆市场时,曾非常理性地说:直销 业态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身对内运作时必须严谨和自律,对外交往时必须主动和 低调。对内,尽可能地神采飞扬;对外,偶尔夹起尾巴也是必须的。
直销模式在中国内地或明或暗地发展了20年,甚至在
2006年再度放开以来,外资直销企业尚不足15家,加上内资企业也不足30家。从
规模和态势上看,直销仍被视为偏门。至于像富迪、尚赫等外资直销企业,虽是
“有照驾驶”,但多年来低调得几乎被人遗忘。此现象很是耐人寻味
。但无论如何,业内各阶层在理性看待自身处境的同时,千万不可丢了信心和耐
心!若能做到既尊重法律法规,又大胆创新,即在绿灯、黄灯、红灯之间把握好
尺度与速度,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照样能走出自己的风采。 严格地说,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任何一家直销企业退出中国大陆市场。仙妮蕾德的“退出”,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它在国内二度开放直销后,一直没等到牌照。其实,早在 2006年“两条例”实施初期,陈德福博士在接受采访时就多次表示: 特许经营是仙妮蕾德在中国的唯一经营模式。由此看来,该公司宣布退出直销, 人家还是早有准备的。仙妮蕾德的退出虽有几分悲情色彩,却也有望通过上帝为 其打开的另一扇门,获得一篇新天地。至于立新世纪、雷克瑟斯等一些外资企业 ,则是在国内忽明忽暗运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水太深,路太长,山太多、桥太 少,所以只能一度游弋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边缘,并几近放弃在中国大陆拿牌经营 。这其实是有一定必然性的。客观地说,如果真有外资直销公司耐不住性子 “愤然退市”,那么,不管你是“好马不吃回头草”,还 是遵从内心的无悔选择,要再想杀回头,恐怕就太难了。 然而,透过直销在中国内地的经历我们不难发现,它 一直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它发展着,也变异着。且看以下脉络中的几个小片段 : 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 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 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1994年8月11日 ,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 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 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 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 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8年“4.21”之前,在中国大陆运行的直销,基本上是通过中国台 湾地区包装后的西方直销模式,在中国内地当时的国情和政府实验的动因下,制 造了无数乱象。 1998年7月,在中国政府 的要求下,中国直销被迫改变无店铺的模式,10家外资直销企业被强制规定在中 国市场设立店铺。 1999年,安利(中国)一 改西方直销不打广告依靠口碑的惯例,破天荒地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了广告。 2001年,中国加入WTO的消息,再次激活了 中国的直销市场,众多的直销、传销企业和组织从蠢蠢欲动,到滚滚出笼,给了 这个行业不少的“创意”,多渠道销售因此酝酿积累,也开始逐步完 善。 2005年12月,一场计划规模盛大的 亚太区“直销峰会”,几乎是在受邀者打点行李奔赴海南博鳌会场的 前夕,突然接到会议延期的通知。后来,该会易地香港召开。但作为大会组织方 的广东晨讯传媒机构,由此获得了更大的信心。因为他们发现:国内直销人特别 渴望有一个相对专业和权威的平台让他们聚会和交流。 2010年,太阳神直销成立网络党支部,建立了经销商 群体中党员管理的组织与机制,该公司经销团队如此自戴红帽之举,实际效果如 何姑且不论,但确实破了直销行业不涉政治的惯例。 2011年3月,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透露: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开放商业零售业;同时, 在未来5至8年内,国家将重点培育15至20家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本土大型 流通企业集团。这两个信息,对于我国今后的直销业想必不会没有影响。 五、路终究会越走越宽 自打有了“蓝海”之说,“蓝海”与“红海” 间的角逐与超越,就呈现出一种在争抢中思考、又在思考中选择,进而继续思考 、继续争抢和继续选择的反复博弈的态势。从行业角度上说,笔者以为: “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既不属于“蓝海”,也不属于 “红海”,而更像是“灰海”,或红、蓝、灰三色混杂的 “海”。值得庆幸的是,国内总有一些专业机构和专业媒体,在默默 关注这一特殊的业态,并承担着为其举灯的作用。而很长时间以来,国内外的一 些非法企业,一直都是在有意无意地混淆直销概念、并过于强调“简单易 复制”的“理念”,在灰色地带实施敛财。正是由于这类公司 处在灰色地带,而且目的性和利益链从一开始就很明确,所以给监管带来了很大 考验。这实际上也说明:直销这种商业模式,自身免疫力很弱;在利益的诱惑面 前,自律意识往往会荡然无存。 以直销 产业为服务对象的道道网创始人王利民先生认为:中国的直销环境目前已经逐渐 形成寡头时代,即大市场由几家大公司瓜分,并逐渐出现饱和状态。如果一家新 公司进入,为了快速占有市场,这些后来者大都会选择急功近利似的“炒 作”,但这无疑很容易扰乱市场秩序。因此,新进入的外资直销公司要想 生存,首先必须加强自律,或忍气吞声,甘愿在边缘地带悄悄蓄势,以不断使自 己成长壮大。但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也往往容易引起法律风险,因为国内对直销 与传销的界定,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标准,加之各地执法水平、尤其处理相关 事务的尺度也有差异,更有少数地方政府明紧暗松,甚至以此作为收入来源,整 个舆论环境也多有偏颇。所有这些,都对我国直销业的发展构成了这样或那样的 影响。 我不太同意直销市场“饱和 ”说,作为我国商业流通的一个组成部分,直销经营模式不但不可或缺, 而且还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水平逐步提升后,直销的路 必然会越走越宽。总之,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经济大国,对多种形式的商业模式 和创新之举,也会具有越来越大的包容性。 最后“友情链接”一位好友通过QQ发来的段子: 现在有些拿牌的直销企业竟然在违法干多层次和异地 展业,甚至还在搞“双驱”,但它们就象已经上过税收的婊子一样变 成合法了。 直销公司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就如同 超载车主与交警,只要交警随便上路,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罚款,因为如不超载车 主就无利可图。 有些地方政府不是聋子傻 瓜,明知直销公司在违法,但又恐丧失了难得的人气和财气,干脆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偶尔有所暗示捏住把柄点到为止也就算了,反正这个法不是哪家私有的。 传销圈人骗钱是赤裸裸的危害社会,拿牌企业是披着合法外衣在违法。要么就干 脆把多层次和异地布线拿到台面上来立法,不然的话,执法就成了少数人中饱私 囊的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