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23日讯】(中国工商报 杨铭)在国内,鲜有行业从业人数超过直销行业的。庞大的销售队伍是直销企业最直接的生产力,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直销企业的形象以及产品销售量。目前,有部分直销企业在开展培训活动时对直销员、经销商只招不管,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工商机关只有加强对直销企业培训活动的监管,督促直销企业挑好人,培训好,管理好,直销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直销培训的概念、形式和内容 2005年12月1日施行的《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三条指出,本办法所称直销培训,是指直销企业对本企业拟招募的直销员和本企业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活动。 现行法规对直销培训概念、形式和内容都规定得较为粗略。笔者认为,直销培训,是指直销企业通过现场、网络、电视、函授等方式,向本企业拟招募直销员和已招募直销员讲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本职业道德、直销基础知识、直销风险揭示等内容的各种培训活动。直销培训内容应当提交监管部门审批核准方能按照计划实施。 直销培训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现场、网络、电视、函授培训等。其中,现场和网络培训是目前最主要的培训形式,应当重点监管。 直销培训的内容包含以下几部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本职业道德、直销基础知识、直销风险揭示等内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是从外力约束方面来规制直销员行为,而基本职业道德培训则是从内因约束方面来规制直销员行为。两者相互结合才能让直销员知晓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自觉不去触碰职业道德底线,从根本上规范自身的行为。 我国直销企业培训的现状及监管必要性 当前,直销企业普遍重视培训活动,内部设有专门培训机构,但由于国内直销企业发展时间较短,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出现培训工作只注重培训个人创业而忽视公司品牌、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职业道德、注重人员扩张发展而忽视团队合作,以及直销培训员数量少、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直销行业的特殊性,直销员通常集产品的消费者、销售者于一身,身份不时转换,难以严格界定;直销采取的是无固定场所交易形式,直销员的组成结构不稳定,销售地点也不固定;直销行为的随意性强,容易造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消费者的购买风险;直销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趋利性,可能破坏市场秩序以及损害其他同业者的利益,甚至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工商机关加强监管直销培训活动十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