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23日讯】(中国消费者协会)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制度,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置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中来考量,把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贯穿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创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举措,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推动建立完善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重点地区整治及查处重大案件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机关为主力,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机制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务求实现根本性扭转。2013年确定的全国98个传销重点整治地区要继续深化整治,持续开展具有一定规模、见实效的打击行动,扭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猖獗势头。各省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总局直销局将会同公安部经侦局深入传销重点整治地区开展调研检查。 (三)深入查办传销大要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打字当头,继续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的查处。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固定,准确定性,确保执法质量。总局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进行协调督办。 (四)完善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继续完善打击网络传销监测试点和监测平台建设,制定网络传销监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测点工商局技术优势,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科学监测。总局直销局适时组织召开网络传销舆情研判、案件分析、案件查处协调会议,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各级工商机关要注重协作配合,分享信息资源,总结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执法效果,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 二、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载体,着力强化源头性、基础性工作,筑牢防范传销的坚实基础 (一)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在抓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作为综治考评的一项内容,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争创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总局直销局将适时召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