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6月21日,消费者张先生在京客隆超市店庆促销时,花45.12元购买一箱啤酒,共24瓶。当月25日晚,饮用时发现酒瓶中有一块碎玻璃碴,万幸没有造成伤害。张先生找超市要赔偿,因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找消协投诉。 尽管在消协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初期,生产厂家派来的业务员直接提出让消费者去做检测鉴定再定,消费者表示无奈。 【案例8】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盒“天赐佳食”牌香妃子坚果,价格为335元,食用时发现该坚果有变质味道,怀疑商品已变质,要求商家依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 在消协调解过程中,商家开始不同意赔偿,经过6次反复调解,商家才同意十倍赔偿,即退还消费者商品价款335元后,再赔偿3350元。 【案例9】近日,福州退休职工陈先生向消协反映,他去年8月从电视广告上看到,有一款“北京同仁堂”的中药,泡脚可泡除静脉曲张,他打电话询问后,对方说他属于全国前50位消费者,可享受半价优惠1280元。 购买该“中药”后,商家又接着向陈先生推销口服药,甚至还有自称“专家”、“院长”的人一再给他打电话,对他表示“关爱”。陈先生买了7880元的药后,发现没有任何疗效,查证才得知对方是一伙打着“同仁堂”旗号的骗子。 【案例10】消费者刘先生和家人在一家老北京炸酱面吃饭时,发现锅仔卤煮的火烧上面有发霉点,向饭店反映情况后,饭店只同意不收锅仔卤煮的78元。刘先生认为整个饭菜都没吃好,应扣除总共餐费203元,并赔偿其他损失,遭到饭店拒绝。 消协接到投诉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但最终调解无效,只能寻求其它解决渠道。▲ (原标题:北京消协:上半年保健食品投诉量居首退货和赔偿难)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