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担心:广告不好做了,销量会下滑 今后编写广告要注意,避免给朋友引麻烦 “在微信上卖东西广告语必须得吸引人,最好配上图片,最重要的是让朋友帮忙转发广告,让更多的人看到。”谈及做微商的心得,已经有一年销售经验的张女士颇有心得,她卖的抱枕、毛绒玩具等销量都还不错,“每个月能有近80件的销量,好的卖到200件。”不过,为了让朋友或者买家帮忙转发广告,她也是花了不少心思。“最简单的就是发红包,一年下来光红包都发出去近1万块。”不过,也有麻烦找上门,“偶尔会有帮忙转发的朋友跟自己抱怨,说有人买了东西不满意,如果想换货还是可以的,退货就算了,这种情况下,我会给帮忙转发的朋友发个红包安慰一下。” 得知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朋友圈不能任意转发广告后,张女士表示有点担心销量下滑。“因为微商的销售主要是靠这个,今后在编写广告的时候也会更加注意,避免给朋友引麻烦。”张女士说。 【释疑】 转发广告也要承担责任吗? 自然人也是广告发布者,需担责 据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刘备律师介绍,在新广告法第二条中,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广告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范围,扩展延伸到了自然人。也就是说,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也属于广告的发布者。 朋友圈里哪些内容属于广告呢?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刘备说,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转发广告的人也属于广告发布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转发会有什么后果? 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 如果市民主体身份属于广告发布者,也的确发布了广告,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 “具体到转发广告的人来说,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刘备表示,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