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9月16日讯】(法制日报)老年人面对纠纷或侵权问题更多的选择向其子女或者亲朋好友求助,或者选择直接报警。统计表明,对于选择何种法律机构或政府部门求助,老年人似乎并不清楚。由此反映出的老年人维权渠道的不顺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的维权成本,变相放任了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最近,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对北京10000名老年人发起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涵盖16个行政区县,重点就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医疗保健需求、消费理财需求及法律援助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该机构历时3个月完成的调查研究表明,近5成老年人担心子女没有时间照顾和陪伴;保健品消费、收藏品投资、高额借款、高息理财则成为老年人被骗的重灾区。 近5成老人担心无家人陪伴 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实物、货币援助等物质方面的需求,在文化、伦理、心理慰藉等精神层面的需求同样应当得到满足,这是作为人在更高层面的需求。 在调查过程中,对于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最担心的问题的回答,万名老人中有4453人均选择了最担心子女没有时间照顾和陪伴。对于养老费用的不足仅有2804人选择。 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卢明生认为,对于老年人而言,退休后从社会回归家庭,角色的转变使得他们极易出现心理失衡,尤其是随着年龄增长,如果子女又相继离开家庭,老年人的心理老化速度更是明显加快。此时家人的陪伴是帮助他们避免出现失落、孤独、寻找新的精神依托和慰藉的重要因素。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的满足主要依赖于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陪伴,这也是空巢老人往往容易出现“空巢综合征”的原因。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入法,这是国家关注老年人精神需求在立法上的表现。那么实施至今,这一规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对老年人与子女的相处是否有所帮助呢?对此,在万名老年人中有4017人认为有所帮助,占样本总量的40.17%,有853人认为毫无帮助,占样本总量的0.85%,另外有3853人表示并不了解,占样本总量的38.53%,有1277人表示与自己无关,占样本总量的12.77%。 卢明生认为,总体来看,“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是对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起到了一定的倡导和指引作用,从立法上确立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保护和满足是督促和引导家庭成员更好的履行赡养老年人义务的必要手段。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仍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未能真切感受到“常回家看看”入法对其亲子关系的促进作用,因此,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年子女的宣传教育之外,家庭关系的辅导亦需要更多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