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31日讯】(新浪潮)法律法规并非凭空而来,凡事也必有因有果。就拿本次分级分类监管调研来说,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率领课题组先后调查走访了湖南省、广东省和上海市工商局,他们分别于2016年3月、8月和2014年12月出台了《湖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这些地区的工商部门在试水直销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上已经先走一步,其获得的经验和教训是宝贵的,因此,课题组在多方吸纳、听取上述地区直企监管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才形成了此次调研报告。 上海工商局:考核直企满分200,分为ABC三级 上海市工商局在分级管理体制中,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非直销经营网点及直销员的日常监管管理纳入基层市场监管所属地监管,将责任压实在基层,违法行为统一由所在分局管辖处理,在保证直销企业分级监管的同时,实现了监管工作的痕迹化、无缝化。 在分类监管的尝试方面,上海市工商局依托信用评价手段,出台《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将直销企业21种经营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内容,通过采取企业自评,抽查核实、初评反馈、复核评定和评价公示等五个阶段,每年一次对在沪经营的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进行评定,并将评价结果按照《直销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以起评分200分为标准打分,得分在18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在140-180分以上的为B级;得分在140分以下的为C级,评价结果通过直销企业例会在行业内部和向直销企业总部进行反馈,作为工商各级机关部门对直销企业实施日常监管、扩区核查、会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结果为C的企业,由上海市工商局对企业实施行政约谈,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信用评价重点抽查核实内容。 上海市工商局这一信用评价工作自2015年实施以来,得到了直销企业普遍的支持和配合,一方面通过企业的自我评分,让企业广泛地参与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行业自律氛围中,另一方面通过企业自我评分与监管部门实际打分的对比,帮助企业发现管理方面的漏洞,知道了企业加强对直销员和经销商的内部管理,此外等级评定的结果通报直销企业总部,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励了企业分支机构的荣誉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直销企业在全国各地分支机构的综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