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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监局”职责出炉 不涉特殊食品

时间:2018-03-27 16:53来源:庶正康讯 作者:庶正康讯 点击:
3月21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直报网北京3月27日讯】(庶正康讯)3月21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方案明确了哪些内容呢?

一、关于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

《方案》对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文件上看,保健食品在内的特殊食品将不在新组建的药监局职责范围内,原由各省食药监负责的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应该将归入各省级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基层执法多合一

《方案》明确要求,“(五十)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执法,由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承担。”

基层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是执法部门的合并势在必行,而地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将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负责。

据了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班子组成如下:

毕井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茅(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焦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利(原江西省副省长)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附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论述

(三十四)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五十)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鼓励地方将其他直接到市场、进企业,面向基层、面对老百姓的执法队伍,如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执法,由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承担。

(原标题:新“药监局”职责出炉!不涉特殊食品)

责任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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