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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四部门向非法集资 虚拟币开刀!

时间:2018-04-27 10:51来源:司库财经 作者:司库财经 点击:
司库财经综合 4月23日,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陈学

【直报网北京4月27日讯】(司库财经)司库财经综合 4月23日,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陈学勇、公安部经侦局局长王志广、央行相关负责人就2017年工作情况及成绩进行说明。

处非办: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双降” 互金等行业案件高发

“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指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杨玉柱说,“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与此同时,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最高法:集资诈骗案重刑率超70% 监禁刑率超90%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陈学勇指出,2015年至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分别为23.17%、19.42%、18.4%,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75.03%、77.77%、77.2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监禁刑率分别为71.20%、72.91%、78.36%,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93.44%、94.82%、93.66%。

2015年至2017年,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70%,监禁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90%,均远高于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

201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但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同期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陈学勇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中,跨省案件190起,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345起,集资人数超千人案件235起。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钱款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

其中,“e租宝”案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76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达115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未兑付缺口380亿余元。

公安部:10种“理财”项目要警惕

座谈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局长王志广表示,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

王志广进一步介绍,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

“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很多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王志广说。

此外,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央行:互金领域非法集资“专业化”明显

会上,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央行将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从业机构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步化解存量不合规业务,并及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从业机构移送相关部门或机制。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形势呈现以下4个特点:

第一,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第二,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主要领域的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管控,但新型业务不断冒头。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0)、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

第三,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第四,“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总体风险水平明显下降,非法集资在互联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

据上述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另据了解,央行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ICO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同时,央行在牵头开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严厉打击无证机构,整治违规交易场所、“微盘”交易支付结算业务,阻断非法集资资金通道。

(根据中国经济网、中国证券网、中国广播网、澎湃新闻网报道整理)

(原标题:央行等四部门剑指非法集资 借贷理财、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成重灾区)

责任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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