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茂名技师学院(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院校,直属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中国职协和广东省职协优秀科研单位、全国首批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创业培训基地,是茂名地区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实力最强的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院校”等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5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珠海尚尚嘉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租赁的网站上发布招商广告,其中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内容,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4月,珠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佛山市金色睿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对外发布的广告夸大教学成果及设施设备,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19年1月,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中山市国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明知演唱会当晚邓某某只演唱4首歌曲的情况下,仍在大麦网站ALL IN 2 VIP演唱会门票销售网页中发布“G.E.M邓某某当晚倾力献唱《倒数》《我的秘密》《泡沫》《睡公主》《A.I.N.Y》《多远都要在一起》等多首专属金曲”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的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5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中山市炜铧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在阿里巴巴网开设的中山市炜铧贸易有限公司网店,发布含有“同行业内产品质量最高、性价比最高的水槽专业生产大厂”“20年优质精良不锈钢水槽专业生产经验”等违法内容的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罚款21万元。 ◎欧树益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颐康堂中医草本”中发布含有“颐康古方手工膏药粉剂对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四肢麻痹、坐骨神经、风湿性关节疼痛有疗效”等内容的广告。以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分局于2019年2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肇庆民和医院(普通合伙)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自设网站发布含有11名整形患者的前后对比照片及患者姓名、职业等内容的广告,广告内容与当事人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不符。当事人不能提供“数十万成功整形案例”的数据真实性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端州分局于2019年2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万元。 (原标题:广东发布上半年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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