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日讯】(北京商报)3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包括颗粒剂、糖浆剂、片剂、泡腾片、分散片、咀嚼片、含片、合剂、滴丸、硬胶囊、软胶囊、滴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等项进行统一修订。 其中,“不良反应”项应增加“监测数据显示,双黄连口服制剂有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头晕、呼吸困难、心悸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的内容。“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风寒感冒者禁用。”的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表示,所有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生产双黄连的企业有哈药集团、河南天方药业、天津同仁堂集团以及北京九龙制药多家企业,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哈药股份、珍宝岛以及太龙药业。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要求双黄连修订说明书,涉及哈药集团等多家企业)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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