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发动群众推动社会共治 “我市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十分重视对广大群众和传销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工商局等联合开展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致社区居民公开信和辖区房屋出租单位公开信,发送手机提示短信,在活动现场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刘健说。 据他介绍,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宣传月活动。各区县在开展集中行动中,也注重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形成了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三级宣传队伍网络,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对打击传销情况的宣传;加强与媒体的联系,邀请电视记者参加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拍摄,及时宣传打击传销的成果和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制作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到街头或客流量大的市场派发宣传资料等,加大对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开展。 刘健介绍,北京市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部分区县党委、政府通过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开展“无传销社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强化社区打击传销的责任,发挥社区的管理职能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打击传销的氛围,让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各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加强与辖区居委会联系,建立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结合“经济户口”监管模式,将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录入“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警示系统”,将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录入“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有力推动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 (原标题:推行综合治理 维护首都发展稳定——访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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