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网 把事主的口供笔录拿在手里,龙华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胡震寰感觉这宗案件的分量颇重。侦办经济类犯罪案件多年,他并不害怕复杂的案情,但这次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是在诱骗,可如何取证,如何定准嫌疑人的罪行,还需要他和侦查员们仔细琢磨。 刑法中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抓获尹氏母子,定罪关键就是确认由他们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和是否是按照一定顺序组成的层级关系。 经过紧张的排查走访,龙华警方发现尹母原名尹凌(化名),安徽安庆人,从2013年6月开始,受其胞弟影响加入传销,并成为下线,打着所谓香港公司的名头,以购买所谓货品和缴纳加盟费用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传销组织上线的布置,尹凌将新入会的会员划分为普通经销商、爵士、伯爵、侯爵、公爵和最高等级的勋爵等级别,作为金字塔尖部的“勋爵”只有她和丈夫以及儿子陈某等少数几个发起者,也是整个金字塔体系中收入最高的群体,也就是无论下面的“伯爵”、“侯爵”,谁发展了下线,“勋爵”这几个人都有钱拿。而胡震寰带领专案组在侦查中还发现,为了增加可信度,每次吸纳新会员缴费后,尹凌都会找律师行做所谓的投资公证,但细读之下,这份公证只是证明会员在那家香港公司进行投资,至于风险担保以及款项用途等半字未涉,对会员利益根本没有保护作用,只是形式上的暗示安慰。而尹凌一家三口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在安徽和深圳两地发展下线300多人,但在该传销组织整个大的构架里,尹凌也只是排名到第五级的“中层管理者”。 2月23日,根据掌握的可靠线索,深圳龙华警方和安徽警方两地联动实施抓捕,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却诱骗百人洗脑,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嫌疑人尹凌应声落网。 B案 马路上“拉人头” 传销犯罪容易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密集区等区域死灰复燃。在这些区域出现的狡猾的传销团伙打着五花八门的“产品”幌子进行犯罪,对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青年等群体采取讲课、谈心等方式洗脑,威逼利诱入会,而交钱升级的花样也越来越多。 一直以来,因为辖区工厂众多,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口层次庞杂,龙华新区警方始终对传销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在一些人看来,这种不用成本,只需要花言巧语拉人入伙就可以骗钱发财的好门道,还是值得铤而走险。 李俊(化名)今年已经18岁了,不愿意在湖南老家务农的他,更没有资本去读书。今年春节过后,李俊和很多村子里的年轻人一样,背着简单的行李登上南下的火车,准备来深圳碰碰运气。 每年的二三月份都是深圳企业的用工高峰,求职者们蜂拥地围在厂区招工广告下面,记录着主管的电话,合计着收入和工作时间,然后开始双向选择。李俊没有工作经验,招工时一问三不知,一心想着能多赚些钱的他又不喜欢每月只有千元的流水线工作。就这样,整个2月份他都在宝安和龙华新区甚至东莞大坪的各个工厂门前转悠,却一直没有签到一份让他满意的工作合同,身上也仅剩下300多元钱。 但让李俊没想到的是,“好运气”来的很突然。3月初,李俊在龙华大浪街头遇到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对方说他看上去很机灵,是个做销售的料,有机会来听听培训,加入公司后每月三五万元的薪水不成问题。 拿着年轻人递过来的货品销售宣传单,李俊的眼睛亮了起来,从小就性格外向的他很喜欢和不一样的人打交道,推销这些榨油机、饮水机和化妆品绝对不是问题。在那个年轻人引领下,李俊走进了所谓的“深圳惠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