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实质上就是提出了消费者权利;即: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做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就这样,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等。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消费者运动做出贡献的人;举办展览;举办消费者教育讲座。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等 愈发重要的消费维权普及 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如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活动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宣传方式,已经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在以下几个方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活动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 首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全社会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宣传活动带动全社会学习维权知识,关注消费热点,促进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氛围的营造。其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经济秩序。围绕3.15消费权益日举办的相关活动如3.15晚会可以促进企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诚信经营,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将保护消费者权益视为经营活动的重中之重,从而也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再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呼吁关注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最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促进消费者消费维权的解决,让放心消费成为现实。相关宣传活动开通各种维权渠道,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观念,避开消费陷阱和误区,切实提升了人们的消费信心,也利于生活质量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