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罪名成立或被判10年 开设赌场罪是2006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六)设立的一个新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郭美美因多次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且金额获利数十万元,可能最高面临10年的有期徒刑。 郭美美其人 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经警方调查,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 系进修一年。毕业后成为“北漂”,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为炫耀和出名,郭美美在个人微博上把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照片,将与她本人无任何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 (原标题:郭美美开设赌场案周四开庭 外籍男友身份将公开)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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