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直社北京5月2日电】(中直社特约观察员 黄河)我国现有直销企业 35家,下半年还要批准一些企业进入直销行业。我国直销行业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是政府正确领导、企业积极努力的结果,我们应该继续因势利导,鼓励健康发 展。当前,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快成立直销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 早放到议事日程。 根 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 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 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 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 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从目前的情况看,成立我国直销行业协会的五个方面的条件都已具备,尽快成立 中国直销行业协会已成了当务之急。 《直销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直销企业拟成立直销企业协会等 社团组织,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凭批准文件依法申请登记。”但是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似乎并不着急,这和直销企业的期待是有一定距离的。成立 直销行业协会的建议,直销企业和一些专家早有呼吁,但由于直销行业的敏感性 ,政府相关部门一直不那么积极,直销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有一种失落感。我们认 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必须把筹建直销行业协会当成一件大事抓好。主 要理由如次: 有助于市场主体的有效协调 在 直销市场的正常运行中,一般会涉及到三个比较重要的主体:一是政府部门;二 是直销企业;三是消费者。这三个主体之间存在着非常微妙的关系。政府部门需 要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来指导直销企业的行为,而直销企业又需要通过理解和执行 这些政策法规来影响消费者的行为。由于各个直销企业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可能并 不相同,因而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差别较大。不同的效果会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产 生很大的反差。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成立行业协会或直销行业分会来解决。 行 业协会是一个行业的信息中枢。在通常情形下,它可能比政府部门更容易得到完 整的市场信息。作为联系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方面,行业协 会的工作可能做得比政府部门更要专业一些。同时,所做的工作也更容易为企业 和消费者所接受。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由于政府的职能是相对有限的,因而需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来不断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 部门,一来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二来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的功能 和作用。 在 直销市场目前并不发达的中国,政府部门与直销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更多采取 的是自上而下的单向交流方式,因而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直接而又有效的信息 反馈渠道。这会导致信息传递准确性的降低。通过建立直销行业协会或直销行业 分会,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信息反馈系统。通过这个系统,政府有关部门就 可以更多地了解到直销企业的信息。尤其是当企业对于一项政策措施不清楚时, 行业组织就可以把相关的情况反映上去。在此,行业组织具有双重角色,既可以 对上提出要求,也可以对下提出指导。 有助于维持共同的商业利益 成 立直销行业协会或直销行业分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平息直销市场中可能存在的 恶性竞争。直销市场开放后,客观上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有时这些 情况和问题可能会比较突出一些。如果都需要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到政府部门, 一方面会造成信息的大量堵塞,不利于政府部门及时解决重大的问题;另一方面 ,也会由于政府部门的安排等原因,致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因此,由市 场参与主体自行协商,就成为一种十分有效的办法。这样做,有助于维持直销企 业共同的商业利益。 例 如,一些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如果经常被反映到政府部门那里,就可能造成一种 假象:“这些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发展到了非得由政府部门出面解决不可的地步 。采取强制的方式,比如关闭整个直销市场,或对所有的直销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等。”这样的结果其实并不一定对所有直销企业都有利。而行业组织除了协调与 上级主管部门、普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外,更重要的是协助或协调各会员,主要 是直销企业之间的关系。这种协助或协调,更多的是一种引导,它通常不是强制 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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